主要職責
(一)負責規范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總體發展戰略、產業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鄉建設方面的城建檔案、房屋產權交易、房屋征收、供熱、供水、燃氣、建筑工程質量監督、住房保障、物業管理等行政審批和管理工作。
(三)宣傳貫徹和監督執行國家關于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市人民防空管理工作。
(四)負責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工作。擬訂房地產建設規劃、計劃、產業政策和發展戰略;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落實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擬訂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房屋建筑工程的綜合驗收工作;負責全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制定全市物業管理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協調全市物業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
(五)負責指導村鎮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省和吉林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組織實施鄉鎮污水設施建設工程。
(六)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落實省和吉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
(七)負責組織編制城市供水、供熱、市政建設、燃氣的產業政策及中長期發展目標、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城市供水、供熱、燃氣、污水處理廠(站)管理工作。負責供水、供熱、燃氣企業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城市供水、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供熱、燃氣企業的資質審查。
(九)負責指導和規范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監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動,負責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執行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等法規、規章并監督和指導實施;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十)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等職責。負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審查和監督管理,對企業相關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提出處罰建議并移送案件。
(十一)管理市政府確定的城鄉建設重點工程;協調解決城市建設中的相關問題;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城鄉重點工程(項目)組織實施工作。
(十二)負責推進建筑節能和推廣綠色建筑工作。組織推進重大建筑節能項目;組織城建系統重大科技項目攻關與新技術開發、墻體材料改革、技術引進及轉化推廣工作;管理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城市建設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規范。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公室)
(二)計劃財務科
(三)建設工程管理科(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四)城市建設工作科(行政審批辦公室、村鎮建設管理科)
(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六)人民防空管理科
負責人:劉喆
郵政編碼:132500
通訊地址:蛟河市長安街道鐵西街58號
聯系電話:0432-67267006
辦公時間:夏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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