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規章;擬訂相關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市政府績效評估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三)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加強人力資源市場開發建設,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
(五)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并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市工傷、養老、失業保險政策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負責全市工傷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
(六)負責就業、失業、養老、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促進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參與市級企業事業單位勞動模范評定工作。
(八)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調配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開發及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
(九)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擬訂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或突發事件。
(十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等職責。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規劃財務審計科
(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五)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科
(六)勞動就業科
(七)養老保險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八)工傷失業保險科(失業調控辦公室、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九)爭議仲裁科(勞動爭議仲裁院、信訪辦公室)
(十)評比達標表彰辦公室
負責人:劉貴寶
郵政編碼:132500
通訊地址:蛟河市紅葉大街59-2
聯系電話:67250883
辦公時間:夏季:8:30--11:30 13:30--5:00
冬季:8:30--11:30 13: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