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委辦公室 負責全系統黨的建設及工會、共青團、婦女、離休干部管理、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政工職稱評定、普法工作。
(二)、人秘科 負責各級文件的收發、登記、閱辦、歸檔和保密工作;負責指導并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干部人事、勞資工作,保險、專業技術職稱工作,制定行業人才培訓規劃。負責系統內綜合治理、安全保衛、計劃生育、車輛管理、信訪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負責編制城市建設投資計劃;負責城市維護費計劃編制、執行、監督、檢查;負責局屬事業單位財務審計、計劃、統計及相關報表。
(四)、建設工程管理科 負責我市行政區域內建筑市場管理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三、五、五”工程建設、建筑業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的產業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綜合管理全市城鎮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抗震設防工作。負責各類工程建設企業資質管理,對建筑工地業實行行業管理,指導建筑工地工程招標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審核各類基本建設合同及其工程定額和工程造價。負責執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管理和指導全市建設監理、工程(產品)質量監督、安全事故。負責綜合管理全市工程建設和城鄉建筑設計及圖紙審查工作。負責推廣新技術及新型建筑材料。負責建筑業強制性標準的組織實施工作,落實工程質量備案制度。
(五)、城建管理科 負責管理城市供水、燃氣、供熱、市政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綜合開發、城市供水監察、園林、市政設施、房管監察和城區排澇工作,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核工作,規范房地產市場;指導和推進城鎮住宅建設,房屋動遷交易及抵押評估、核發拆遷許可證、商品房予(銷)售許可證、舊房拆除許可證并實行備案制度,負責拆遷爭議的行政裁決工作,指導城區物業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管理工作。